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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一百六十七章 孙小圣的文采!

不过是在家,粗浅的读过一些书而已!”

“算不上是有什么文采!”

“只不过是从小喜欢读书写作而已!”

孙小圣有些大言不惭的开口说道。

完全没有任何对于这些诗主人的愧疚。

孙小圣其实也并不打算去愧疚什么。

毕竟因为自己的到来,可能改变了唐伯虎的命运。

如果唐伯虎的命运真的被他给改变了。

那么这个家伙应该好好谢谢自己才是!

“那便请孙小兄弟再做一首吧!”

其中的白居易开口说道。

他多少是有些不相信,一个年轻人居然会拥有这样文采斐然的文笔。

他觉得这首诗多半是什么他身边的人写的。

而凑巧被这个少年给记住了而已。

所以他便是想通过这样的举动来验一验孙小圣真正的文采。

孙小圣看着开口的白居易。

他刚才认出了这个人。

这个人介绍自己的名字是白居易。

这人可是大名鼎鼎的“诗魔”,是大名鼎鼎的长恨歌的作者。

而且也本身是李白的迷弟。

再加上自己本身也是文采斐然的天才。

而且白居易本人还赶上了大唐最后的辉煌。

不过世人更多的时候知道的还是他另一个名字“白乐天”!

这个名字在曾经孙小圣的前世之中。

有一个小日子过得不错的国家。

一直很推崇白乐天的名字。

甚至把他的书都当做圣人的笔记来读。

而这个家伙其实还有一个特别的爱好。

白居易自己本身也是李白的超级迷弟。

其本身对于李白的迷恋程度,甚至不输于杜甫。

原本的世界之中,他和李白其实是并没有见过的。

在白居易出生的时候。

此时已经距离李白死去的时间过了差不多10年。

只不过因为孙小圣的到来。

让这两个跨时代的天才如今成了好朋友。

而白居易也是这群人之中除了杜甫和孟浩然以外和李白走的最近的。

也正是因为这样,他才想要测试一下孙小圣本人的文采。

毕竟李白在他心中的形象可谓是高大无比。

白居易尽管自己十分的天才。

如今的他也写出了属于自己的长恨歌。

只不过如今所写的长恨歌和原本的长恨歌多少还是有些差别的。

毕竟他原本的长恨歌中描述的情况和现在也不太一样。

但是尽管是这样。

他依然凭借着这首出色的诗歌名扬整个大唐帝国。

随后便是和李太白混在了一起。

也正是因为这样,他寻着自己的偶像。

有了如今的这般修为。

李白在他的心中位置可谓是十分的特殊的。

即便是如今。

大唐帝国之中有无数的修道之人。

曾经传说中的仙人法术。

如今在大唐长安城中的居民来看,只不过是寻常把戏而已。

可是即便是这样。

李太白在白居易心中的位置仍旧是如同一个真神一般。

如今孙小圣这个突然出现的少年。

竟然是拥有着和李太白相互匹敌的文采。

这让有着诗魔之称的白居易。

心中有些多少不太相信。

“既然乐天兄觉得本人的文采比较好!”

“那我便是再写一首吧!”

“这首诗,便是以岁月和运气为题目吧!”

孙小圣缓缓开口说道。

“时也,命也,运也!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

蜈蚣百足,行不及蛇。

灵鸡有翼,飞不如鸭。

马有千里之程,无人不能自往。

人有凌云之志,非运不能腾达。

文章盖世,孔子尚困于陈邦;

武略超群,太公垂钓于渭水。

盗跖年长,不是善良之辈;

颜回命短,实非凶恶之徒。

尧、舜至圣,却生不肖之子;

瞽叟顽呆,反生大圣之儿。

张良原是布衣,萧何称谓县吏。

晏子身无五尺,封为齐国首相;

孔明卧居草卢,能作蜀汉军师。

韩信无缚鸡之力,封为汉朝大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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