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全力,铲除奸凶,复兴汉室,重返旧都,这就是我报答先帝和尽忠陛下的职责。至于斟酚情况改革朝政,进尽忠言,那就是郭攸之,费伟、董允等人的责任了。
请求陛下把讨伐曹魏复兴汉室的重任交给我,不成功,就治我的罪,以告先帝之灵。假如没有革新朝政的忠言,那就肯罚郭攸之、费伟、董允等人的怠慢,以表明他们的过失,陛下自己也应当深谋远虑,征求和采纳正确的意见。深切地回想先帝的遗诏,我受恩深重,不胜感激。现在我就要出征远离陛下,当写表时,禁不住流下眼泪,真不知道说了些什么。
答法正书
这是诸葛亮给法正的一封信。法正,字孝直,蜀郡太守。公元二十四年(建安十九年),刘备取得益州。为了巩固新建政权,诸葛亮厉行法治,打击益州的豪强势力。这不仅遭到了豪强地主的反对,而且连积极为刘备出力的法正也不理解,他用汉高祖刘邦初入关时为保护新兴地主阶级而实行“约法三章”的历史事实,劝诸葛亮对益州豪强地主缓和刑法,放松禁令。为了驳斥法正的错误观点,诸葛亮给他写了这封信,信中体现了诸葛亮坚持法治的政治态度。
【原文】
君知其一①,未知其二。秦以无道②,政苛民怨③,匹夫大呼,天下土崩,高祖因之④,可以弘济⑤。刘璋暗弱,自焉已来,有累世之恩⑥,文法羁縻⑦,互相承奉,德政不举,威刑不肃。蜀土人士,专权自恣⑧,君臣之道,渐以陵替⑨,宠之以位⑩,位狈财贱,顺之以恩,恩竭则慢。所以致弊,实由于此。吾今威之以法,法行则知恩,限之以爵,爵加则知荣,恩荣并济,上下有节。为治之要,于斯而著。
(见《三国志·蜀志·诸葛亮停》裴松之注引郭
冲述诸葛亮五事之一)
【注释】
①君:对别人的尊称,这里指法正。
②秦:指赵高篡权后的秦朝(诸葛亮在《论让夺》中说:“秦王以赵高丧国”)。
③政苛:政令苛刻。
④因:依据。之:代词,指“秦以无道,政苛民怨”。
⑤弘:大,这里有宽大的意思。济:成事。弘挤:指刘邦初入关时采用“约法三章”而取得成功的事。刘邦的这个法,是保护其地主阶级专政,反对奴隶主复辟的法,但同时也是地主阶级压迫农民的工具。诸葛亮错误地认为这是宽法,实际上是对地主阶级宽,对农民则只有压迫和剥削。诸葛亮的这种看法,是其地主阶级的局限性的反映。
⑥焉:刘焉,刘璋的父亲,公元一八八年领益州牧(益州的军,政长官)。累世:几代。刘焉、刘璋父子相传,所以说是“累世”。恩:这里指对豪强的宽纵。
⑦文法:文书、法令。羁(jī机):马的笼头。縻(mí迷):牛的鼻绳。羁縻:牵制,指表面上的从属关系。
⑧自恣(zi自):随心所欲。
⑨陵:丘陵,土岗。替:衰颓。陵替:象土岗那样往下倾钭,比喻上下关系松弛。
宠(g虫的第三声):爱,这里指笼络的意思。
贱:轻视。
竭:尽。慢:轻慢。
爵(jué决):爵位,官位。
斯:这。著:显明。
【译文】
你只知道(要宽法的)一面,而不知道(现在为什么要严法的)另一面。秦二世荒淫无道,政令苛刻,人民怨恨,一个普通老百姓一声号召发动起义,秦朝就土崩瓦解了。汉高祖刘邦根据这种情况,(在初入关时,)是可以采用某些宽大的措施取得成功的。刘璋昏庸无能,从他父亲刘焉统治益州以来已有两代了,只能靠文书法令的书面往来,维护上下关系,不能推行好的政令,不能执行严格的刑法。益州豪强专权,为所欲为,上下关系,日益松弛;用官位去笼络他,官位给高了,反而不觉得可贵;用恩惠去拉拢他,恩惠给多了,反而不知道好处。所以造成种种弊病,原因扰在这里。我现在对他们实行严格的法治,法洽推行了,他们就知道恩惠,对他们依据功劳奉加升官位,官位和升,了,他们就知道荣耀,有赏有罚,相辅相成,上下就有了秩序。法治的要领,就在这里显示出来了。绝盟好议①
这是诸葛亮驳斥与东吴绝交的错误主张的一段议论。公元二二九年(蜀建兴七年),孙权称帝。对此,有人认为承认孙权称帝,有损于蜀汉的正统地位,同时认为东吴不能协力抗曹,因此主张与吴绝交。诸葛亮从统一全国的长远利益着眼,坚持联吴抗曹的一贯主张,根据当时的政治、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