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是?
“李哥,这个签约年限没有什么问题,我可以接受,但这个七三分成是什么意思?”
听到张星华的话,李明有点诧异。
按理说这个分成在娱乐圈是非常透明的,作为一名演员或多或少知道一点。
可张星华居然不知道,这可就有点奇怪了。
于是他立刻开口解释道。
“星华,是这样的,七三开的意思就是你签约到我们公司旗下,成为我们公司的艺人以后。
我们就会为你去找资源,找人脉,到时候你就可以不用自己去找戏拍了,也不用自己去跑着跑那,我们都会为你解决,你就只需要去试镜就可以了。
其他什么都不用管,而我们为你做这些,就需要从你的总片酬里面来抽取。
在纳税以后。
一般公司占七成,你占三成。”
好家伙,听到李明的话,张星华顿时打消了去签约经济公司的念头。
这不就是赤裸裸的抢劫自己吗?
自己累死累活的去拍戏,好不容易赚点小钱钱,结果还只能拿三成?
这让一直都拿百分百的张星华怎么能接受?
有想过要给经纪公司钱,但没想到居然这么多。
他能接受的还是八二,他拿八成,经纪公司两成。
这都已经是他的极限了。
其实这就是现在娱乐圈的现状。
经纪公司相当于帮忙找活儿的中介,而且这个中介还占了很大的比重。
艺人和经纪公司签署合同和协议。
制片方找演员的时候,不是直接找演员本身,有时候需要看演员是否签署了经纪约。
未签署的情况下,制片方直接和演员签署劳动合同。
如果签了,那么片方会找到演员所属的公司,与其公司签署协议。
简单来说,经纪公司就是一个中介方,但这个中介不同于其他行业的中介,这个中介服务项目很多,并且在一定程度上还可以对艺人进行控制,艺人就是他的产品。
那时候拍戏的本质上就是片方向经纪公司购买艺人的表演。
还有,在现在的娱乐圈,艺人和公司之间的分成比例,很难达到五五分。
五五分除非艺人异常强大,或者公司就是艺人自己的。
否则大概率下,没有可能。
就算是那些个大牌,都不可能。
通常情况下,艺人和公司的分成比例,公司肯定拿大头,艺人拿小部分。
这是因为艺人的所得收入的多少取决于公司对艺人投入成本,以及公司战略的部署等等。
公司为艺人奔波,为艺人去请客吃饭应酬,这些费用最后会以分成比例抽走,以此对冲成本。对于成熟的艺人,有商业价值的艺人来说,往往公司投入成本会占自身所得部分的30~50%不等。
对于很多经纪公司来说,这个比例还会更高。
一般公司的经纪公司利润=片方实际付款片酬-税费-艺人占比-相关的费用。
但即使这样,艺人也非常赚钱,但是可以更赚钱。
那就是自己开经纪公司,自己做自己的老板!
这也是为什么很多明星在成名了以后都想自己成立经纪公司的缘故。
或者很多明星会选择跳槽之类的,就是因为收入的问题。
张星华接受不了这个分成比例,所以他决定,不签约了!
就连其他的公司都不用去接洽了,可能也就是这个情况。
分成太恐怖了,自己赚十块就只能分三块,而且还要交税,算下来就是两块多一点。
这还说个球啊?
虽然自己去找戏的话会很难,但那是在以前,以自己现在的知名度还有演技,找戏来拍还是比较容易的。
这个分成他个人接受不了。
“那个,李哥,你说的这些我都知道了,让我考虑考虑可以吗?
等我考虑好了我就给你答复,可以吗?”
感受到张星华语气里面的变化,李明的心里一沉。
张星华的话让他感觉到了不对劲,张星华前面给他的感觉是想签约的,但后面为什么会拒绝了呢?
他可不相信张星华是真的要考虑一下,他做这个工作这么多年,考虑一下的意思十有八九都是拒绝。
真的考虑的基本上没有几个,因为这种事没什么可考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