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及此地,苏菲也好奇地问道:“对啊,爱丽丝,就算你说它里面有惊悚元素,我和詹姆斯可还是成年人啊,有什么不能看的?”
说来也奇怪,全家人一直都在好奇,同样都是爱丽丝写的书,为什么上一本《侏罗纪公园》能大大方方地给他们阅读,这本就不行了呢?
爱丽丝嘴角抽了抽,她真心没法解释。
虽然迟早会露陷。
没办法,谁叫她只是单纯抄个书而已。
里面大量nc-17级的情节真心不是摆设啊。
其实,原作者甚至很明白地写着,人家吸血鬼艾比其实是个男生。
对,是个男生。
巫术化的吸血鬼,在两百年前的那个夜晚,十二岁男孩艾比是被切了下面,然后以此靠巫术仪式成为吸血鬼的。
所谓的青涩初恋,其实满满都是恶意。
就连结局,如果大家敢想,其实也都是满满的恶意。
虽然现在,在处理艾比的来源时,爱丽丝暧昧了一下,只是说有“那个”手段而已,没像原作者一样,摆明了告诉读者艾比其实是男生。
但就是这种暧昧才最恶心人。
唉……
对家人,能瞒一天是一天吧。
至于读者,就让他们自己纠结去吧,我只负责洗洗睡觉。
爱丽丝只能如此不负责任地想着。
虽说这其实连偷懒嫌麻烦都算不上,真心只是她的恶趣味而已。
第一百一十三章、贝佐斯求职
四月份最后的那点日子很快就过去了,对于杰夫-贝佐斯来说,他在普林斯顿大学的学业也到了要终结的时刻。
当然,离真正需要入职还有点时间,但这段时间正是大家开始找工作的时候。身为常春藤名校的一员,贝佐斯当然不怕失业这种可笑的问题,他所需要发愁的是,自己究竟该进一家什么样的公司好。
贝佐斯早在高中时就意识到,自己绝对有着股要大干一场的雄心壮志,但对于究竟该如何发挥这股志向,他却还没有想好。
看人家比尔盖茨,哈佛才上了两年就毅然辍学,然后现在已经是个百万富翁了。再看人家史蒂夫-乔布斯,十九岁时就把苹果成立起来了,现在卖电脑正卖得不亦乐乎呢。回过头来再看看自己,乔布斯真有自挂东南枝的冲动。
虽说这个比较本身是很不恰当的……
终于,就在三年级的暑假即将到来的前夕,凭借一份加州地区的招聘信息,他提前离开了学校,不远千里,从新泽西州一路赶到了加利福尼亚的圣何塞市。
这就是为什么,在五月份的第一个日子的清晨,他能站在这栋五层高的写字楼前。
“cisco-”
究竟是什么魅力,让这家公司把自己吸引过来,贝佐斯自己也说不清。他当然能看出公司的成立时间还不长,因为招聘信息上对工程师的渴求简直是垂涎欲滴,开出的条件之优厚,直接超过同行20%的程度!
这可不是因为公司资金流大,贝佐斯很清楚企业招聘时的门门道道。如果一家公司待遇优厚,的确能说明它实力强大,但高到超越同行20%的程度,只能说明它正值高速发展期,需要赶紧招揽众多人才化为生产力。换句话说,这就是家新创企业。
大企业和小公司都有着各自的优缺点,贝佐斯作为“准”应届毕业生,很清楚这一点。大企业待遇优厚、制度完善,作为一个大平台,能让新人很快体会到什么叫职场;但相对的,大企业的职责规划过于详细,几乎是一个萝卜一个坑,一个职员只负责他负责的那点事,也就只会那点事。
而小企业,缺点当然明显,比如最明显的管理体系疏松。但正因如此,每个人都不得不成为多面手,会计兼职文员,文员兼职司机,司机兼职秘书,秘书兼职……
咳咳,所以,小公司对员工综合素质的培养能力,往往是一般的大企业都无法比拟的。贝佐斯会选择这家思科系统公司,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这个。
况且,这家企业的确是个奇葩。
首先,什么叫做互联网硬件?
贝佐斯是计算机系出身,他当然明白这是什么意思,所以他更清楚,目前业界除了思科系统外,几乎就见不到第二家同类型企业!
业界第一人是什么概念?
就好比ibm于电脑制造,英格尔于cpu制造,微软于dos系统研发,苹果……唉?苹果到底是卖电脑的还是卖系统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