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这孩子的眼神,像狼崽子似的。”
“……”
姜瑞珩被人踩在脚下,他四肢并用地挣扎,却始终挣脱不开后背上踩着的那只脚。
他的脸贴着脏污的地面,他被一群人围观着,他看不到围观众人的表情,却能在那些声音中听出对他的谴责。
这样的场景,他经历过很多次,但每一次他都是踩人的那一个,是围观的那一个,是说着脏话、吐着口水的那一个。
可现在,他成了被嘲讽、被批判的人。
“姜可可,把你那只臭脚拿下去,不然我给你剁了!你听到没有!把你的脚给我拿下去。”
奈何没有理会他,刚才在看到姜瑞珩的脸时,便看出他染上了人命,而且是弑母。
袁卿对原身姜可可很不好,对姜珍珍这个亲生女儿也稍显疏忽,但对姜瑞珩却是掏心掏肺地溺爱。
能动手杀自己亲妈,这样的畜生,奈何一个字都不想和他说。
直到警察到来后,奈何才收回自己的腿。
“警察同志,马路对面,那个穿着鹅黄色连衣裙的女孩,和他是一伙的。”
警察转头去看,马路对面的小姑娘,在对上他们的视线后转身就跑。可她跑得再快,也快不过警察。
警察调取了路边商铺的监控录像,然后将奈何及姜家姐弟全都带回警局。
与奈何那边的沙发热水不同,姜瑞珩身处的是讯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