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十二点,阿彬开车来到台南,随便找了一间旅馆跟萧崇瑜住了下来。
“东西带下车,等一下做最后的整理跟检查。”把车停妥后,阿彬拔下钥匙,率性的下了车,把放在后座的所有资料交给菜鸟。
“是。”萧崇瑜提着装有资料的袋子,连忙跟上阿彬。
阿彬登记住房,拿着钥匙进入房间之后,时间已经是晚上的十二点半。
“把所有资料点齐,按照顺序摆好。”阿彬推开落地窗,走到大约只可以容纳两个成年男人的小阳台里,点了一根烟,深深地吸了一口,吐出淡蓝色的烟雾,稍稍缓解自己兴奋激动的心情。
明天,他就可以见到自己高中时期的偶像,那个神奇地带领东联高中打败元培高中的男人。
如果要用一句话来形容击败当年兵强马壮的元培高中的困难程度的话,阿彬会选择一部电影名称来形容,那就是“不可能的任务”。
但是,这一项不可能的任务,却被一个奇迹似的男人完成了。
烟抽到一半时,萧崇瑜走了过来:“阿彬哥,资料整理好了,也全部检查过了。”
阿彬点头,头也没回:“嗯,收好。”
“好。”萧崇瑜毫无怨言的将拿出来的资料重新放回去,而在之前,他在公司检查过一次,上车时又检查了一次。
看着站在小阳台上的阿彬,萧崇瑜想起在篮球时刻工作的这段时间,被总编辑痛恨的阿彬哥,就象是师父一样传授给他很多工作上的细节跟注意事项,让他很快上手自己的业务,并且做的得心应手。总是迟到早退,在上班期间呼呼大睡的阿彬哥,其实有着一颗比任何人都重视细节的心,所以他总是可以最快了解事情运作的方向,找出最适合的处理方式,用最短的时间处理最棘手的问题,然后利用剩下的时间休息。
“事情处理完,就是休息的时候。如果事情处理完还在假惺惺的做一些无关紧要的小事情,就只是为了让顺路经过的长官知道我有在做事情而已。”某天,阿彬约萧崇瑜下班喝酒时,不屑地笑说:“不然总编辑怎么当的上总编辑?”
阿彬抽完烟,将烟头弹掉,踩熄,然后把烟蒂丢到房间的垃圾桶。
萧崇瑜笑着说:“阿彬哥,我怎么觉得你给我一种知道快可以看到偶像,兴奋的坐立难安的感觉。”
阿彬看了萧崇瑜一眼,淡淡一笑:“如果当年你坐在我旁边观看那场球赛的话,你的反应也会跟我一样。”
萧崇瑜开心地笑:“好难得看到阿彬哥你这样,我好像见证了奇迹。”
“我这种反应不是奇迹,当年那场比赛才是。”阿彬简单回了一句,调好闹钟,走进浴室:“早点睡吧,明天他们六点练球,我们五点半就要起床了。”
凌晨五点半,铃铃铃铃铃的闹钟声让熟睡的萧崇瑜整个人从舒服的床铺中像虾子一样弹起来,神色惊恐的翻开棉被,而这时候一个懒洋洋的声音从旁边传了过来:“不用紧张,五点半而已,东联高中离这里开车只要十五分钟就可以到了,还来得及。”
尽管阿彬叫萧崇瑜不用赶,但萧崇瑜看到阿彬哥已经刮好胡子、换好衣服,完全打理好一切,一副就是马上可以出门的模样,身为晚辈的自己当然不可能慢吞吞的,很快的用五分钟刷牙、洗脸、整理头发、换上衣服之后,拿着所有的资料离开饭店,上车出发,前往东联高中。
在早上天色微亮的时分,除了一些早起运动的人之外,大部分的人依然在睡梦之中,路上完全没有车,因此本来距离十五分钟的路程,在仅有少数红绿灯阻挡的情况下,阿彬与萧崇瑜花了短短十分钟就抵达了目的地。
五点五十分,他们两个人踏进校门口,而操场已经有着拍打篮球的声音,因此两人很快的往篮球场的方向移动,当阿彬看到那个站在罚球线练习着带一步后仰跳投的身影之后,差一点激动的喊出了郑新伟这三个字,不过当阿彬细细观察之后,发现练习跳投的人虽然姿势、身高、长相都与当年的郑新伟神似,但当中还是有着些许差异,更何况阿彬已经发现站在场边的郑新伟。
“东联登录的球员中,是不是有一个姓李的?”为了解答心里的疑惑,阿彬马上问拿着资料的萧崇瑜。
有关于东联的资料,除了小细节之外萧崇瑜几乎全部记在脑海里,因此就算没有看资料也可以很笃定地回答:“东联高中有两位球员姓李,一个叫郑天鸿,一个叫做李维克多。”
阿彬满意地点点头:“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现在投球这个人就是郑天鸿,也是当年在关键时刻击败元培的郑新伟的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