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一个喜欢打球,把篮球当作梦想的人而已,对于梦想,除了努力练球之外,他还努力提升语言上的能力,对未来做准备。
在郑天鸿面前,陈绍轩莫名地感到了一丝自卑。
郑天鸿问:“你有听过一个叫做五月天的乐团吗?”
“废话,当然有。”
“他们有一首歌叫做倔强,里面有几句歌词我很喜欢:『逆风的方向,更适合飞翔,我不怕千万人阻挡,只怕自己投降。』,对于职业篮球员这个梦想,别看我这样,其实我也有担心害怕的时候,可是除了篮球之外,我对其他东西都没有太大的兴趣,让我提不起劲去学习,不过如果今天成为篮球员要学会化学的话,我会是全校化学最好的人,这就是梦想带给我的力量。”
“我相信如果成为哲学家是你的梦想的话,那这个梦想一定可以带给你很大的力量,可以让你排除万难,而且如果现阶段你只是想要读哲学系的话,那么我相信以你的成绩,绝对可以顺利录取华夏任何一间大学的哲学系,是吧?”
陈绍轩没有说话。
“如果你是害怕当你说出你想要读哲学系,身边的老师、朋友、亲戚会反对,会不断劝你医学系、法律系对你未来才是最好的选择,你将没办法得到他们的认同与支持,全世界好像都站在你面前来阻挡你,却没有人站在你身边支持你。”
郑天鸿走到陈绍轩面前,弯腰捡起球,对陈绍轩露出一个笑容:“记得,你永远都不可能讨好每一个人,而且也不是每一个人都是真心地为你好,你需要得到认同与支持的,是那一些真心关心你,真心想要为你好的人,例如说,你的爸妈。”
郑天鸿轻轻拍了陈绍轩的胸口:“你爸妈是很明理的人,我相信他们会支持你的梦想。”
陈绍轩一语不发,转身离开篮球场。
郑天鸿看陈绍轩离开,也没有多说什么,继续练习带一步跳投。
陈绍轩回到郑天鸿的房间,没有开灯,坐在林美玉为他摆好的床垫上,头埋在双手之间,任由黑夜笼罩他的世界,因为只有在这样子的黑暗下,他才能够将深埋在内心已久的懦弱释放出来。
陈绍轩无声流泪,为在这天以前总是为别人而活的人生哭泣着,但是陈绍轩发誓,从今天以后他要主宰自己的人生,他要做自己人生的主人,他要为自己而活。
陈绍轩再次感觉到世界在摇动,不过这一次他很快就醒过来。
“起床啦,我妈已经做好早餐,吃完早餐我爸会载你上课。”
陈绍轩打量郑天鸿身上的装扮,露出疑惑的目光:“你呢?”
结束今天早上的自我训练,已经把一身臭汗冲掉的郑天鸿,拿起后背包,察觉陈绍轩眼里的疑惑,解释道:“我每天都跑步上学。”
陈绍轩惊呼一声:“每天!?”
“是啊,要维持住体能,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每天都锻鍊,就跟你每天都读三个小时的书,才能每个学期都考第一名的道理是一样的。”
“好了,我先走了。”郑天鸿把后背包背上,准备离开时,陈绍轩却叫住郑天鸿:“等一下。”
郑天鸿转头:“干嘛?”
陈绍轩咬牙,握紧拳头,但是看着郑天鸿的脸庞,双拳缓缓松开:“这一次,就算是我输了。”
虽然郑天鸿不确定陈绍轩指的是什么事情,不过郑天鸿还是给了陈绍轩一抹自信的笑容:“废话,在这个世界上除了比我早出生的人,根本没人赢得过我。”
郑天鸿话一说完,离开房间。
听着郑天鸿下楼的脚步声,陈绍轩在房间里轻轻地说:“你这个混蛋,我可是人生第一次对别人认输。”
在郑天鸿离开之后,陈绍轩很快穿上制服,整理好头发,拿着行李走下楼,发现郑新伟与林美玉已经在餐桌上吃饭。
林美玉见到陈绍轩下楼,热情地招呼:“陈同学,来,过来吃早餐了。”
陈绍轩看着眼前明显是林美玉亲自下厨煮的早餐,虽然只是简单的什锦粥,但是陈绍轩想起自己的爸妈总是忙于公事,从未在家煮过早餐,都只是在附近的早餐店买好了事,看到眼前这个景像,让陈绍轩不禁羡慕起郑天鸿。
“好,谢谢。”陈绍轩拉开椅子坐了下来。
林美玉说:“多吃一点,不用客气,要吃多少自己来。”
“好,谢谢阿姨。”陈绍轩拿起桌上的空碗,替自己盛了满满一碗什锦粥,吃了一口,双眼瞪大,不敢置信地说:“这绝对是我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什锦粥。”
林美玉笑开如花:“好吃就多吃一点,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