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阿彬仍是高中生的时间,他对各个科目都没有任何乐趣,问题很烂,烂到先生底子不认为他能够考上任何一间大学,关于先生对他的看法,阿彬觉得无所谓,应该说在那个年纪,他对任何事都觉得无所谓。
由于那是一个茫然,找不到偏向,把本人的双耳封锁起来,不去聆听周遭任何声音的年纪。
到了黉舍,先生都说要好好念书,否则考不上好的大学只能去当工人。回到家,怙恃对他说要好好念书,否则以后会捡角(乞丐)。
阿彬真的觉得很讨厌,横竖上课的货色他听不懂,以是他就跟同砚一路逃学,爬出围墙外,骑着本人自以为很酷炫的脚踏车乱晃。回家以后怙恃跟先生同样烦人,一直对他疲惫轰炸,对他说耕田或许当工人都很辛苦,唯有好好读书才可以到办公室吹冷气轻松上班,阿彬很受不了,但是他会撑到吃完晚餐后才离开家里。
实在不论是逃学或者是逃家,他去的处所都同样,撞球馆。由于撞球馆里的人大多数都跟他同样,都是邻近逃学逃家的高中生,又或者说是一群茫然找不到目标的高中生。
吸烟,就是在撞球馆里学会的。
将来要做甚么,这个题目阿彬在其时也想过,逃学最多只能翘三年,三年之后要翘什么?
无非这个题目没有在阿彬心里涌现过久,注意力很快就因为撞球桌上响亮的撞击声而被拉走。
那些自以为是的先生跑也跑无非我,每个人都跟石头同样食古不化,天天跟这些好火伴打撞球,回家爸妈尽管也很烦,但还不是会烧饭给我吃,实在这种生活也没什么不好。
谁人时间,阿彬确实是这么想的,纵使隐隐约约认为这个设法主意似乎有种说不出的怪异感,不过他没有去深深思考这个问题。
日子就这么已往,段考的问题烂的一塌胡涂,先生跟怙恃严格指摘,但指摘一点都没有结果,反而更让阿彬感到厌烦,泡在撞球馆的时间越来越多,撞球也没多会打,跟一样逃学的学生胡乱玩,胡乱抽烟。
可是很快的,终日在撞球馆的日子让阿彬认为无聊。某一天,几个人约一约,盘算四处乱晃,找点工作做,而后他们有时经由一个体育馆,看着不少门生带着兴奋的表情走进去,他和他几个同伴临时起意,跟着人潮走了进去。
进到体育馆以后才发明本来那天有一场篮球赛,阿彬那时候只知道此中一队是中原最负盛名的篮球名校,元培高中,另外一队则连听都没听过的东联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