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点土有点油腻,就像人们透过小镇这方天能见到的世面是很有限的,小镇的一切一切都具有滞后性,发廊里烫个大卷就是时髦了,自家葡萄架上长得葡萄就是最甜的,坐个绿皮火车出趟城就是旅游了,烟囱里冒出来的烟永远比烟鬼嘴里吐出来的烟更厚更重,烟雾舍不得散出他们视线之内闭塞的四方天,他们说自己对这片土地有着近乎疯狂的热爱。
可是那辆本该驰骋在霓虹刺眼的繁华都市的豪车停在了这片质朴的土地,挨着驮着货物的骡子,对着停在坡顶的脚踏三轮车。
豪车反光的漆身照映着他们黝黑的脸庞和麻木的眼神,他们不知道这辆车的价格,要卖几筐枣,要杀几只鸡鸭,只知道再不回去的话,炖在锅里的菜该糊了,娃儿该哭了。
看热闹的人渐渐散去一些,像来的时候一样,三两结伴议论纷纷地走了。
一辈子注定走不出小镇的人,见过世面又有什么用呢?
沈郁澜的眼神拴在那里好久好久,那辆车,还有那个像是被加了电影滤镜从90年代隧道里走出来的港风女人,吊带长裙,浓密蓬松的卷发,烈焰红唇,气质里充满野性禁欲矛盾并存的复古风情。
那阵微醺的带着酸甜味的港风朝沈郁澜吹过去了。
沈郁澜下意识攥紧手旁的镰刀,扛到背上,跳下了脚踏车,走近两步,听清了祥和酒店老板汤贵和那个女人对话的内容。
女人说着一口塑料港普,“我要鞠店。”
汤贵应该已经和她沟通很久了,不然不会累得满头大汗,“美女,我知道你有钱,有钱也不能这样啊,说多少遍了,我家不往外出租,租给你我还怎么赚钱啊。”
女人抬头看看祥和酒店的牌子,苦恼地皱了眉,她五官偏大,一副东方古典美人相,皱眉也好看。
沈郁澜一向乐于助人,镰刀杆敲敲肩,拨开人群,站在离女人一米远的地方说:“汤叔,人家说的是住店住店,什么租店啊,你这耳朵。”
女人香肩一抖,回了头。
第3章 反正她不是我的菜
那是一张充满蓬勃生命力的脸,冲击了小镇姑娘没见过什么世面的眼。
阳光照在沈郁澜背在肩上的那把生锈的镰刀,折射出的光芒都是那样渺小黯淡。原来外面的世界,是这样的啊。
沈郁澜别扭地移了眼。
汤贵不觉得沈郁澜说得就准,询问:“美女啊,你不是要租店,是要住店啊?”
女人点头。
汤贵取下夹在耳朵上面的粗杆烟,掏出兜里的火柴盒,“怪我老土啊,真是听不懂你那香港话,多亏了枣儿……”
女人余光往刚看向的方向看了去,那个扛着镰刀的眼神充满探究的女孩已经不在了。汤贵聒噪的说话声让她不禁皱了眉,她撩了撩前额挡眼的大波浪,跟在汤贵后面进了酒店,迈过门槛,留给那些恋恋不舍的目光一块被风掀起的火红裙角。
刘贝琪贱兮兮地在沈郁澜眼前晃晃手,大惊小怪的语气说:“我的天啊,枣儿,你瞅瞅,你那眼神,都黏人家身上了,你该不会是变心了吧。”
“滚哈。”沈郁澜嫌弃地推开刘贝琪越凑越近的脸,哼了一声,“女神只有一个,那就是甜仙。”
沈郁澜平时没什么爱好,也就爱听听网上的广播剧,甜仙是cv圈知名的配音女演员,声音甜美业务能力一流,沈郁澜特迷她。这事刘贝琪知道,她总调侃沈郁澜还蛮洋气的,混得圈儿都是她们以前不知道的。
小镇有很多好,也有很多不好。封闭的小镇总是和外边各种新鲜事物存在一定割裂,追着一部一部看乡村爱情是一件特别特别正常的事,到了该结婚的年龄就结婚也是一件特别特别正常的事。大家都在日复一日做随波逐流的事,随波逐流才不会出错。
沈郁澜很早就知道自己资质平庸了,很难在这个人才济济的社会里出头,那就认清现实接受自己的平庸,踏踏实实做一个随波逐流的混子,她心甘情愿成为小镇里面最普通不过的n分之一,做一个和别人一样的人。但有一件事她做不到,结婚。
她喜欢女孩子,理想型大概就是甜仙那种声音特别甜美的女孩了。
身边的朋友们很多都是枣镇长大的人,和沈郁澜特别熟的人都知道她喜欢甜仙,她们不能理解沈郁澜为什么会这么喜欢一个女的。她们觉得女孩就应该更喜欢帅哥啊。有时候,她们会跟沈郁澜开玩笑说,你再这么迷甜仙,性取向该不正常了哈哈哈。沈郁澜从不跟她们据理力争,笑笑就过去了。
想到甜仙,沈郁澜从兜里掏出那部从维修铺钱胖那里低价买来的手机,上滑解锁,操作能有三四下才解开。这部手机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