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再继续翻找,带上钱包就跑了。
跑了之后,他就开始想后面该怎么办了。之前做了这么多案子,自己肯定早就被通缉了。要是外貌上不做点改变,很容易被抓住。
此时的他,早就把口音改了,跟谁都是说普通话,而且说的也是贼标准,一般人很难听出他是哪里的。
而自己还有个明显的特征,就是脸上有颗大的痣。现在不是有钱了吗?赶紧去找地方把痣给点了,又在那里稍微整了整容。
现在看起来,就和之前不太一样了,他也就放了心。
但同时,钱也花的差不多了,于是决定再找同伙作案。光靠自己属实是不行,这样下去没被抓住也累死了。
打定主意之后,就开始接触社会上的闲散人员,想从里面找一个志同道合的人一起干事。一首到2001年的时候,他认识了一个绰号叫小九的小混混。
这个人吃喝嫖赌,偷鸡摸狗,什么坏事都干,但是很投他的脾气。
但两人在一起,还是只能干些小打小闹的事情。
本来是想一起干一番大事的,可还没等干,小九就提出了一个请求,说自己有一个叫长毛的仇人,是临县的一个小混子,之前俩人因为有点矛盾,狠揍了自己一顿。眼下这不是有成瑞龙当靠山了吗?就想着找机会一起去把场子找回来。
就对成瑞龙说:“龙哥,我真的忍不了了,要不然你帮我去弄死他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