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刘家的财力,姜立明就不可能舍弃,所以说不存在因为情人暴怒的情况。*萝¢拉¢暁¨税* ^已_发′布\嶵¢芯,蟑\結?不然的话,怎么会有冯万海这个人呢,后面这些事情都会提到的。
好了,先安排姜立明继续过他的小日子,我们说一下冯万海。
冯万海是1970年生人,姜立明比他大两岁,家住西站镇的东兴屯,这地方和镇上的CBD,也就5公里左右的距离。
此人身高一米73,身材中等偏瘦。他家就比姜立明家情况好多了。根据邻居的口述说,他之前可是个好孩子,属于是阳光开朗大男孩。
而且父母相敬如宾,他在家也没挨过揍,一家人辛勤劳作,相处和睦,而且生活条件也很好。
冯万海的父亲冯建奎,在西站镇开了唯一一家农机维修部,因为手艺精湛,镇周边几乎所有人都去他家维修设备,那生意火得一塌糊涂。
除此之外,冯万海的大哥还开了一个小卖铺。1992年的时候,二哥就给冯万海买了一辆准新的北汽212大吉普,花了1万八千多块钱。
这辆车当时是被收缴的法拍车,从这点上说,家庭情况可能都不比老刘家差。车到手之后,冯万海就开车到处跑运输。\小`说^宅_ !吾~错′内.容?就这些个生意,家庭情况也不可能差得了。
本来是形势一片大好的,没想到很快冯万海就惹出事来了。
1995年1月份的某天,冯万海带着朋友曹学军和杨晓明二人去饭店喝酒,他们去的这个饭店叫做帝王酒店。
喝嗨了之后,就跟旁边一个叫李云芳的人吵了起来。李云芳当时就一个人在那喝闷酒,结果就被三个人给围了。
李云芳当时也喝多了,面对3个小子也不知道跑,双方就在大堂里首接干了起来。李云芳也不怕他们,一个劲在那叫嚣。那冯万海他们人多势众的,能惯着你吗?看到他不服的样子,就更火大了。接着抄起桌上的酒瓶和地上的板凳,对着李云芳就是一顿磕,当场就打成了重伤。
这个事可是不小,要是放到现在,重伤至少得进去蹲个三年,那俩小子,参与也得跟着一起进去。
可是当时的情况不是这样的。
之前多次讲过东北三省的案子,他们那时候打架的情况分为三种:打死肯定是要偿命的;致残才是进局子;打坏了掏钱给你治伤就完了。
他就属于打坏了掏钱这一档。,2?0¢2!3!t*x·t,.+c/o?m¢
之所以会有这个情况,跟当地的民风有关,杀人偿命这个好理解,除此之外的法律意识都相对淡薄,反正你敢动手,准备好钱就行,要不然的话,趁早也别伸手。
本案开头的时候提过,当时的帽子叔叔也受到了影响,大部分打架事件,完了就是把双方叫到一起调解,很少会走到诉讼程序这一步。所以说都这个样,也就都不当回事了。
不过这里说的是之前,1979年的时候,新的量刑标准出来了,他们这种重伤害,必须要移交法院处理的。结果问题就出现在了这里。
那个年代,帽子叔叔这个机构有一个权利,只要不是杀人和重大致残,可以不通过法院和检察院的,他们可以首接按照一种叫做劳教制度的方式处理。
这个制度最轻的从批评教育、罚款到3年都有,这才有了大众对打架不是犯罪的认知,尤其是偏远地区,这种情况更加普遍。
所以说冯万海这次打人事件有了转机。
首属地所长周守芳就找到三个小子,让他们一人出3,000块钱给人治伤。对于重伤害,其实这个数字真的不算多,他们就痛快的都掏了。
没想到还没过去一个星期,周所长又来找冯万海了,说这个钱还是不够,每人还得再出7,000才能了了。
以冯万海的家庭情况,这笔钱完全出得起,但是总感觉出得有点太多了,舍不得。
所以说当周所长跟他说完之后,他就满口答应,当时正好在外面跑车,周所长就说:“那行,我跟你回家拿钱去吧。”
然后他就开车在前面,周所长也开着所里的车在后面跟着。
本来这都是正常情况,你实在不行商量商量对吧?没想到刚一到家门口,冯万海停下车就跑了。
周所长一看:“我去,你这是成心跟我作对呢。那好吧,既然你人跑了,我也不找你了,你这车不是还在这呢吗?我先给你把车扣了。”
随后就找来拖车把212给拖走了。当时还心想呢,这么大物件你不心疼吗?迟早有你过来求我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