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规矩在大唐帝国可不常见。
不过,他们赶了一天的路,确实口渴,用水囊喝水显然更过瘾。
李正峰问道:
“冯掌柜,你是怎么知道我们要过来的?我们一路纵马狂奔,应该不会有人比我们来得还快。”
冯来指了指屋顶,一只鸽子正站在檐角,左右张望。
他笑道:“这是我们冯家养的鸽子,它能传递书信。正是它送来了你们的信息。”
“原来如此。”李正峰点了点头,又问道:“那梁勇给冯家送信,也是靠它吗?”
“不是。”冯来摇了摇头,
“鸽子很贵重,只能用来传送紧急且重要的消息。梁勇的信是运货的伙计带回去的。”
李正峰一边思考,一边打开水囊,仰头想喝水,却发现没有水流出来。原来水囊被堵住了。
“对不起,李大人,应该是水囊坏了。”
那年轻男子连连道歉,并递来了一个新的水囊。水清凉甘甜,李正峰连喝了几大口。
林胡喝过后,冲着那年轻男子竖起大拇指:
“这水真好喝,这位是?”
冯来笑了笑,指着身后的年轻男子说道:
“这是我的儿子,冯朝和。朝和,还不来见过三位大人?”
冯朝和上前抱拳行礼。
他身材修长,皮肤略黑,肩上挂着一件披风,身上还披着软甲,英姿飒爽。
冯来介绍道:
“我们冯家在武安县、南平县一带做生意,经常要外出运送货物,所以成立了护卫队进行护镖。”
“朝和是北旺镇这一带的护卫队队长,习惯了野外生活,即使是在日常也会披着软甲。诸位大人不要觉得奇怪。”
“难怪了。”李正峰这才想明白,难怪他们会用水囊喝水,原来是常年在荒郊野外走镖养成的习惯。
林胡钦佩地回礼道:“令郎年纪轻轻就有如此成就,令人佩服不己。”
这话显然说到了冯朝和的心坎上,他脸上露出笑意,谦虚地说道:“大人过奖了。”
李正峰继续问冯来关于梁勇的消息。
冯来坦言,梁勇并没有亲自来找过他,所有的书信都是托人送来的。
这一趟来北旺镇,梁勇行色匆匆,首接去了万国寺,据说是要找一个叫孙文的男子。
但冯来早早就派人去万国寺打听过了,寺里的和尚都说没见过梁勇。
武安县和安海县所在的位置大部分是平原,但到了北旺镇这一带,山脉从境内拔地而起,一路往北延伸,浩浩荡荡,群山无数。
正所谓“深山藏古刹”,在北旺镇一带,也有着武安县最多的寺庙。
光是能叫上名号的便有百来座,万国寺是其中一个规模很小、处于深山之中、没什么名气的寺庙。
既然梁勇要去万国寺,那说明孙文很可能就在那里出家。
三人骑马进山,但没走多久,马便跑不动了,因为山路实在太过险峻。
他们只得下马步行。
林胡将马拴在树林边,顺便撒了泡尿,感叹道:
“真是‘望山跑死马’,我总算领会这句话的意思了。”
山路难行,不时有陡峭的悬崖出现。
李正峰和林胡两人都牵着马赶路,而张世平则依然坐在马上。
他仿佛跟纸张一样,轻飘飘的,那马像是根本感受不到负重,轻松自在地在山路上走着,逍遥自在。
天色己经灰暗,落日的一抹余晖洒在山间。
远处传来几只乌鸦的呱呱鸣叫声,给深山中增添了几分幽深之感。
从北旺镇前往万国寺的路本就难走,需要半日的路程。
三人在冯掌柜那里休息了一天,第二天一大早出发,本以为中午就能到万国寺,可惜他们都不认识路,上午走错了方向,发现不对时己经晚了。
如今转过头来,想在日落前赶到万国寺己经不可能了。
林胡看了看天色,一脸不爽地说道:
“这太阳下山也太快了吧?是急着回家吗?难道它也有老婆?要回家陪妻子小孩?”
“你可闭嘴吧!”张世平没好气地说道,“要不是你带的路,我们怎么会走错?”
“这可不能怨我!”林胡不爽地反驳道,
“我都是按地图的路线走的。要怪就怪冯来那老小子给的地图不准,不然我怎么会走错?”
“哈哈!”张世平笑着对林胡竖起了大拇指,“甩锅第一名,非你莫属。”
林胡哼了一声,换了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