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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武汉恶魔张明高:厕所一颗子弹,成为破案密码

小心掉入粪坑里,或许他当时压根儿就没有看见,或者是知道嫌脏,就没有将它捡起来。

他侥幸地认为反正过一段时间,下水道的水会将它冲走或者掩没,他此人做梦也没想到,因为他的这一次小小的疏忽,竟然让细心的房东发现。

这个十恶不赦、恶贯满盈的家伙终于浮出水面。

警方立即对这粒子弹进行检验,发现这是一枚64式手枪子弹,而这个自称是做生意的个体老板为何会有军用子弹?他不是军人也不是警察,在哪搞到的子弹?

显然,这个张高明具有重大嫌疑。

【设计擒获】

专家组立即组织抓捕,考虑到这个家伙手里很可能有枪,为了避免不必要的伤亡,警方想通过一个办法,让他自己开门最为稳妥。

在和房东反复沟通之后,房东反映出这个人订有报纸,可以利用给他送报纸的机会,将之捕获。

11月21日夜间9时许,一个由专案组精心挑选的精锐捕获小组,悄悄潜入唐家湾7号房屋的西周,荷枪实弹地将这个五间平房团团包围。

当房东敲门的时候,边上的五名刑警静候在一傍。

就在张明高打开门的一刹那,五名刑警闪电般去冲入室内,一把将其死死按在地上,为其戴上了手铐。

并现场搜出了一把64式手枪,子弹己经上膛,紧紧贴在他的上衣口袋,看来他也有所预感,自己的生命随时都可能终结。

经过枪号对比,这把64式手枪正是派出所被盗的那把,而且也是系列持枪杀人案,包括斩首三名经警作案的那把手枪。

由于证据明明白白,张明高也没有做无谓的狡辩,很快就交待了枪杀21人的系列案是他所为,并供出了另三名同伙的居住地。

这三个分别叫宋建廉、熊宗壁、彭毅。当晚,公安刑警一举将这三名团伙成员悉数捉拿归案,通过连续审讯,又将陈济贤等八名犯有包庇窝藏和销赃的案犯全部擒拿。

经过审理,张明高恶行累累:

非法制造和盗窃枪支、弹药,大肆进行杀人、抢劫、放火、盗窃,共作案28起,首接杀死20人;

另外,张明高指挥同伙杀死1人;单独劫取财物计人民币87900余元,与集团成员共同劫得财物计人民90600余元,所劫公私财物共计人民币178500余元;单独及伙同他人盗窃公 共财物计人民币24700余元。

当年,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判处张明高、宋建廉、熊宗壁、彭毅4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991年12月23日,二审审结。1991年12月26日,张明高、宋建廉、熊宗壁、彭毅4人被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犯罪经历

张明高属于武汉本地人,1963年3月13日出生于一个工人之家,家庭住址是汉正街周安下里二号,1.68米身高,最初是原航海照明器材厂的金工车间的一个三级车工,后不知道为何原因,他自动辞职不干了。

因为张明高本身有车工的手艺,他开始利用钢材和钢管进行自制手枪,1980年6月,他利用夜晚加班的机会,加工了两把简易手枪,类似于农村的土铳,但威力很大。

但是光有枪没有子弹也是白瞎,于是,他把菱形螺丝钉用磨床稍加打磨,就变成了子弹,他为了测试枪支的杀伤效果,他先后把树、以及鸡、猫等动物作为试验,发现效果很好。

后来,张明高利用他姐夫的父亲的猎枪火药证,在汉口武圣路一个渔猎店购到了火药,然后,又自制手枪弹药。

因为他没有杀过人,就用无辜的路人作试验,从1983年开始至1988年期间,共枪杀8人,导致4人死亡,3人重伤,1人轻伤。

其中在1987年6月1日清早6时许,他偷偷潜入汉正街一个土产店,用铁叉将守夜的李某刺死,从保险柜里盗取现金600元,之后,用汽油纵火粉焚烧。

后来,为了搞到火力更大的手枪,张明高把目光盯上了武汉鲍家巷和汉中街两个派出所,后把两把54式和一把64式手枪以及160发子弹盗走。

有了制式手枪,他连续对三名行路人进行残忍地枪杀,其目的是为了测试效果。

为了把案子做大,单靠他一人无法完成,于是又联系几个无业游民结成团伙作案,并定期对他们进行作案前的培训。

有人好奇,这家伙为何要对西名经警下如些狠手?事后得知其因竟是为了一点口角和争执,让他记恨在心,遂起杀机。

据张明高交待:当时是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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