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就是有关越后的金银矿的事情,之前的约定是上杉景虎和大明五五分成,但是徐渭查看过了越后现有的金银矿,倭国的技术很落后,大明愿意投资帮助倭国提高金银矿的开采水平,但是越后的金银矿也要由大明来管理,虽然仍旧是五五分成,但是大明投资金银矿的钱要优先收回。
大明会在倭国专门设立一个管理金银矿开采的机构,负责帮助越后开采金银,其次就是越后的军队实在是缺乏战斗力,为了帮助上杉景虎提高战斗力,越后国要聘请大明军官,帮助越后训练军队,所需要的各种军械军器等,也从大明采购,所需的价钱从越后国金银矿的五成中予以扣除。
第三,就是有关这春日山城的事情了,春日山城是越后的统治中心,本来是应该上杉景虎自己来取的,但是现在官军帮越后拿下了春日山城,越后不得给官军一点劳务费吗?还有春日山城的赎城费,官军军械、弹药、粮秣的消耗,都要越后国报销。
虽然这条约极不平等,但是上杉景虎很清楚,要是他敢说半个不字,这帮大明武将恐怕就要抽刀砍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