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怪就怪在,陆执的耳边一直没响起系统的提示音。
没有被害人的血液,没有被害人被剔除的肉。
这里,过分“干净”了。
难道说,一楼不是第一案发现场?
陆执思量着,假如陈自强是凶手的话。
他没道理放着这么好的分尸场所不用的。
陆执看了看跟肉铺联通着的楼上,再次征询陈自强的意见。
“我上去看看。”
陈自强无所谓的摆摆手:“去吧,我没啥见不得人的。”
陆执点了点头,顺着楼梯走了上去。
二楼一进门是个客厅,在客厅的两边分别建有两个卧室。
说起来,陈自强离婚独居,这点儿也非常符合招嫖的条件。
客厅也充分显示了他单身的属性,乱的一塌糊涂。
他一寸寸搜索着凌乱的沙发,摆满杂物的茶几。
而后,又不死心的走进卧室。
但是结果依旧没变。
什么都没有,甚至连根受害者的头发丝都没留下。
那把分尸用的剔骨刀,就像是凭空出现在肉铺案板上一样,没有根脚可循。
陆执皱眉回到楼下,见几人看了过来,他微不可察的摇了摇头。
确认不在场证明可能还需要一段时间。
郑义说道:“在你这里发现了疑似凶器的刀具。”
“尤其是丢刀的过程,需要你去警局配合详细说明,再做个笔录。”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陈自强说道:“可以。”
“请吧。”
陈自强此时一脸决绝,就跟古人要去敲登闻鼓一样,颇有些正义凛然。
这股气势,持续到他被郑义安排坐在了后座上,他才猛然醒过神来。
他扒着车门子朝着陆执喊道:“警官,帮我把肉案上的肉放冰箱里啊……”
“啪——!”
车门被郑义无情的关上,卷卷一脚油门踩了出去。
小刘无语道:“有点意思啊,都自身难保了还惦记着生意。”
“心真大。”
“或许他不是凶手。”
陆执随口说了一句,戴上手套把猪肉拎起来放进了冰箱里。
这要不放起来,大夏天的全得臭了。
小刘说道:“不能。”
“以我的经验来看,应该没错。”
“又是刀,又是纹身的没跑了!”
“不在场证明查查就清楚了。”
可惜没搜查令,他们不能进去彻查。
两人收拾妥当,把卷帘门给他拽下来。
陆执点上根烟,在路边抽着。
小刘则是从口袋摸出一块泡泡糖嚼着。
西瓜味道在舌尖爆开,他的心情终于放松了些许。
陆执一根烟结束,小刘嚼的泡泡糖也寡淡了几分。
他说道:“都快1点了,咱们去买点吃的吧。
“下午搞不好还得顶着大太阳去河里犁地,不吃饱可不行。”
陆执将烟头在垃圾桶上掐灭,说道:“吃啥?”
“最好是方便携带的……”
小刘看了一眼附近的几家店,说道:“走吧,买几个包子对付一口。”
“这玩意,凉了也好吃。”
两人说着,向着“包记鲜肉大包”走去。
包子店的店面不大,里面只有两张桌子此时都坐上了人。
小刘扫了一眼店外面摆的小桌,说道:“你在这里等等,我进去买吧。”
“你吃啥味的?”
“买啥吃啥,打小不挑。”
陆执说着,就在门口找了个马扎坐下。
他的脑海中不断复盘着目前知道的所有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