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弃,索性,就分给了那些老百姓。
可是,吴四哥他不愿放弃啊。
那啥,虽然味道不好,可毕竟是肉啊,既然是肉就没有扔掉的可能,所以,洗吧洗吧,切了,自己在厨房一点一点的吃。
不过,
好歹是金子就会发光的,
更何况是遇到了美食界的伯乐呢?
吴四哥又吃又分,
折腾了大半头猪,
才猛然发现,
呀,这东西蒸了原来这么好吃,等他们发现时,腊肉已经不多了。
他们得到的腊肉,可不是后世的猪肉,此时,吃肉一般都是羊肉。
所以,张献忠送来的腊肉本就不大,一头羊能有多大?
可是这腊肉吃起来,却和后世腊肉的味道,又没有多大的区别,毕竟经过多年的熏陶,什么味道都没了。
那些后世的腊肉,每天,都要消耗大量,吃起来,口感远远没有宋哲他们吃的好,就像是十块的葡萄酒,与八二年拉菲之间差别。
“.........”
他们一听,要没有了,立刻眼睛放光。
嗖嗖的夹到碗里,如烟眼看着,宋哲抢了满满一碗,身子一跃,把自己的和幼怡的碗便放到了房梁上。
接着,
又轻轻松松的抢了过了他的碗,
当着众人的面和幼怡两人边吃边笑,不时,还要挥舞着拳头,朝他示威一番。
“...........”宋哲被欺负了,像个委屈宝宝,恨不得作死一点,吵着她大吼一声,你俩那么好,咋不做姐妹呢。
想想,
还是算了。
毕竟活着多好啊!
没有腊肉,还有别的肉,有烧着吃的,也有涮着吃的,有白天吃的,也有晚上吃的。
夜。
红烛冉冉,棉被翻浪。
“.........”宋哲绿着眼睛,咧嘴笑了笑,像只饥饿中想要扑食的野狼,而身下,压着一个剥光了,白羊一般的人儿。
清冷的月光,透过窗户映照在那张略显羞涩的脸庞上,似乎是因为害羞的缘故,佳人偷偷躲避,向下沉了几分,被角横在她的鼻梁上,只留下一双满含情谊的眼睛,活脱脱,像个女刺客一般。
“看你往哪里躲!”
他笑了笑,便要飞扑上去,却在此时,一道人影猛然来到其窗外。
下一瞬,只听刷的一声,一柄明晃晃的雪白长剑,就顺着月光,直接刺在棉被上。
“呀.......”宋哲脸色一变,大惊。
几乎在人影出现的瞬间,就立刻反应过来。
他可不会愚蠢道,认为有那个胆肥到敢来听墙角。
所以在长剑刺破窗户纸的一瞬间,立刻直起腰版,抓起身上的棉被,一下子缠住了那犹如毒蛇的长剑,其双手隔着棉被一下子死死的抓住了那道剑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