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地址潦草,有很大的不同吧。”
邮差:“好像是哎。”
见状,目暮绿也严肃的把手搭在下巴上,宛若被警官丈夫附体:“没错,这两种字迹不一样。”
“字迹是一样的。”光熙拆了目暮绿的台。
目暮绿:“……”
“笔锋、弯折点、横竖撇捺的习惯,虽然姓名比地址粗糙了不少,可还是能看出,这出自同一人之手。”
这是一封正式的信件,用的几乎都是汉字,因此光熙可以辨认出笔迹。
“明明是同一个人,要是想隐藏笔迹的话,换只手或者用脚写都是可以的,不过寄信人没有这么做。说明他当时是不得不加快写收信人信息的速度,甚至眼睛都没时间确认自己是不是写错了——不过一个名字,即使不看纸张,也没有人会写错吧。哪怕是歪了、斜着竖着写,都是能看出汉字本体的。”
“我的猜测是,寄信人本是慢悠悠的放在邮筒上写,后来出现了个寄信人认识的家伙,而寄信人不想让认识家伙靠近、看见自己写的信件,就一边盯着认识家伙,一边把信封扣在邮筒上迅速垂直盲写,写完后也没有检查,直接扔进了邮筒。”
光熙把指尖移向了「≡丁目」的「≡」字:“这个‘三’的中间,是不是太长了?三应该是上下长中间短才对,这个‘三’的三条横都快一样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