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唰唰写下:“可与郊区农场建立长期合作。”
窗外的天色一点点暗下来,贝米打开小台灯,额头上沁出不少细密的汗珠,也顾不上擦。
两个小时后,看着密密麻麻的三页纸,她满意地伸了个懒腰,这可比上辈子写的企业策划书简单多了。
写完又满意地检查了好几遍,确认没什么需要补充后,刚打算把计划书折好放进书包,贝米像想起什么似的,身子一僵。
差点忘记了,程康年这一关怎么破啊…
要是让便宜爹知道她要做生意,肯定地板着脸呵斥她。
贝米几乎能想象出他的脸会黑成什么样,肯定会反对。他那老古板,满脑子都是“女孩子就该好好念书,将来找个稳定工作,相夫教子”那一套。
什么创业,做买卖?在他眼里就是不务正业,是丢人现眼。
到时候他一定会跳出来阻拦,说不定还会闹到学校去,那她这计划就彻底泡汤了。
不行,绝对不能让便宜爹知道。
贝米蹙起了秀气的眉头,手指不停地绞着垂在胸前的麻花辫梢。
得想个法子,让这件事能名正言顺做下去。
但怎么才能既瞒过程康年,又让计划顺利进行呢?
“看来得找个明面上的挡箭牌啊…”
贝米眼珠转了转,表情在昏黄的灯光下显得有些迷茫,同时脑子里飞快地把认识的人过了一遍筛子。
就在这时,一张带着爽朗笑容,眼睛亮晶晶的脸庞清晰地跳了出来。
对了,刘娟!
虽然认识时间不长不短,但贝米能清晰感觉到刘娟身上有种难得的特质:热情,仗义。
更重要的是,她有种骨子里的实在劲儿,不爱占人便宜,别人帮了她一点忙,她都恨不得立刻还回去,生怕欠了人情。
这样的人,当合伙人最放心。
贝米托着腮帮子,越想越觉得靠谱。
她可以和刘娟合作,名义上,是刘娟在牵头做这个创业项目,由刘娟去对接,去抛头露面。
而她呢?就躲在后面,当那个真正的老板,把控方向,提供点子,掌握最核心的东西。
就像后世里的那种代理人模式,虽然这个词儿还没人提,但道理是一样的,实质的掌控权还在她自己手里。
“就这么办了。”贝米一拍桌子站起来。
明天一早就去学校找刘娟商量,那姑娘爽利又讲原则的性子,也绝不会干出背地里捅刀子或者独吞好处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