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张伟突袭农药店,获取关键证据的同时。}%优?=?品÷-小/£说`]网,£ ?Dμ更;?±新,?最e快<
江城东江区人民检察院。一份来自法院的法律文件,被送到了公诉科。李明远检察官正坐在办公桌后,面前堆着小山般的卷宗。他揉了揉有些疲惫的眉心。突然,一个年轻的助理检察官敲门进来。手里拿着一叠材料。“李检察官!”年轻人快步走到桌前。“刚刚法院那边送了一些材料过来!”李明远从厚厚的卷宗里抬起头。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法院?”“是哪起案子?”他随口问道。年轻人将材料恭敬地放在李明远的办公桌上。“是赵王氏投毒案!”赵王氏?李明远的手顿了一下。“哦?”他来了兴趣。这个案子!作为公诉人,一审就是他亲自出庭的。三条人命!这可是江城多少年都没遇到过的重案!影响恶劣,全市关注。他对这个案子,印象太深刻了!证据链清晰。人证、物证齐全。犯罪嫌疑人赵王氏自已也已经交代了送汤的事实。在她指纹清晰的农药瓶里,检测出了高浓度剧毒成分。+x,s,a+n?y*e?w?u`._c¢o\m*被害人死亡原因明确。那是板上钉钉的铁案!怎么还有律师接这种案子?可这种案子,上诉又能有什么用?翻案的可能性为零!这不是明摆着浪费时间,浪费司法资源吗?难不成……真是饥不择食了?为了点律师费,什么案子都敢接?带着一丝不解和职业性的好奇。李明远拿起桌上的材料。开始翻阅。最上面的那份文件,赫然写着“刑事上诉状”。他的目光,落在了上诉理由上。随着一行行文字映入眼帘。李明远的眉头一点点地拧了起来。越看。皱得越深。那双原本平静的眼睛里,渐渐涌现出震惊的神色。这……这是什么思路?“行为人缺乏对危害结果发生的认知可能性?”“主观罪过?”“认知鸿沟?!”从行为人的“主观认知”来否定“犯罪故意”?甚至连“过失”都试图否认?!理由是嫌疑人文化水平低,信息闭塞,不知道农药洗过依然有剧毒?这……还能这么打?!作为一名资深检察官,李明远深知。^z¨h¢a*o_h/a\o~z^h^a~n,.?c¢o-m-从法理上讲……这个角度确实是存在的。刑法看重主客观相统一。如果行为人确实缺乏对特定危害结果发生的主观认知可能性。那么相应的罪过形式,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就可能无法成立。理论上,这是成立的。但是!李明远在心里猛地一沉。 这只是理论上的可能性!在现实中,尤其是在这个案子里,怎么可能?这些年。政府每年都在组织农技培训。普及农药安全知识!电视、广播、宣传栏……到处都在讲!作为一个长期生活在农村的农民。怎么可能对农药的毒性毫无认知?对用农药瓶装食物的危险性毫无概念?只要她参加过哪怕一次培训。或者仅仅是听过宣传。这个“认知问题”,就很难成立!辩方很难证明这种“彻底的无知”!想通过这一点来打无罪……太难了!难如登天!李明远继续翻看着上诉状,手指无意识地在桌面上敲击着。他的内心,依旧波澜起伏。这个“认知鸿沟”的切入点,确实刁钻。但就算法院真的愿意考虑这种极端的可能性,还有一个更致命的问题——那个瓶子!谁能证明那个冰红茶瓶子,在赵王氏拿到手之前,就已经是被农药污染过的?商家弄的?还是赵王氏自已买了大瓶农药,回家后图方便,倒进了这个小瓶子里?这怎么证明?案发到现在,已经过去快半年了!购买农药的时间,只会更早!时隔这么久,一个小小的农药瓶,源头怎么追溯?去那个农药店找证据?李明远几乎要失笑出声。开什么玩笑!但凡是敢干这种违规分装、售卖剧毒农药勾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