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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2章 立案,是刑事诉讼的起点!

17日被害人报案,到8月7日才予以刑事立案,这中间整整过去了22天!”

“辩护人想问,这22天里,丰南分局到底在做什么?是在研究哪一部法律,允许他们将刑事案件的立案时间,延迟整整二十多天?!这分明是典型的‘先治后刑’,企图用行政程序规避刑事立正!”

王建的身体猛地一颤,额头的冷汗再次冒了出来。

他张了张嘴,却说不出反驳的话。

这确实是基层为了“方便”而长期存在的一种潜规则,可潜规则,一旦被放到法律的聚光灯下,就是赤裸裸的违法!

他怎么敢?

他怎么敢把这种事情当庭说出来!

刘全德的眼角抽搐了一下。

他的指尖在桌下轻轻摩挲,手心己经开始微微出汗。

麻烦了。

这个张伟,根本不按套路出牌。

他不是在辩护,他是在审判!审判整个丰南区公安机关的办案流程!

他感到一股无名的怒火在心头燃烧,可又无可奈何,因为张伟说的,句句属实。

张伟继续说道:“更令人无法理解的是在8月7日刑事立案之前,侦查机关就己经对我的当事人陈强,以‘犯罪嫌疑人’的身份进行了讯问!”

“甚至还组织了针对‘犯罪嫌疑人’的辨认程序!”

“辩护人想请教公诉人一个基本的法律常识问题。”

张伟的目光首刺王建。王建避无可避,只能强撑着对视。

“立案,是刑事诉讼的起点。《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只有立案后,才能以犯罪嫌疑人的身份进行讯问,并收集言词证据。”

“如果刑事案件的‘门’都还没有打开,请问,哪里来的‘犯罪嫌疑人’?哪里来的‘被害人陈述’?又哪里来的‘辨认笔录’?!”

“难道丰南分局的侦查人员,都具备了未卜先知的能力,可以提前对一个尚未存在的刑事案件的嫌疑人,进行侦查活动吗?”

“这分明是严重的程序倒置,是彻彻底底的违法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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