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完全清醒。忽然一只手摸了一把她的额头,又轻轻拨开她脸上的发丝,随即,温热的气息洒在脸颊,有人在她脸上亲了亲。
动作温柔,仿佛极尽珍重。
苟纭章一时有些恍惚,还没回神,唇就被人啃吮上来。
像怕把她弄醒,小心翼翼的不轻不重的亲吻舔舐。温热湿濡的勾缠间,苟纭章眉头微蹙,喉里抑出一声哼吟。
呼吸缠绕,只听男人低低的轻喘,喑哑中带着隐忍的渴求,亲得越来越重,愈渐失控。
苟纭章心头大乱,脊骨酥麻,闭着眼,眼睫不受控制地轻颤。
上方的人似察觉她的反应,忽然停下动作,掀了被,蹑手蹑脚地灰溜溜逃去。
苟纭章心跳如雷,一动不动,愣是等到萧觉声出了门,才磨磨蹭蹭地起床。
“郡主,你昨日戴的那对红玉耳坠摘下来放哪儿了?”宁芳站在梳妆台前,正整理匣子里的耳坠,一边翻找,一边问道,“我怎么没看到。”
苟纭章坐着发呆,没听清她的话,首到她又喊了一声,“郡主!”
“啊……”苟纭章想了想,“在净房吧,昨儿沐浴摘下来了。”
宁芳嘟嘴,抱怨道:“以后别摘了乱放,都丢了好几只了,这些可是我和芬儿挑了好久的。”
“知道了。”苟纭章懒懒地敷衍一句,起身去净房找。
两只耳坠就放在浴桶旁的小桌上,苟纭章拾起来,瞥见旁边的架子上挂着一张帕子,看起来十分眼熟。
石榴花的图案刺绣,正是她找不到的那条。
帕子还是湿的。
显而易见,是不久前被人用过,弄脏了,才洗干净挂在这儿。
苟纭章看着面前诡异出现的帕子,忽然想起来,原来是之前在飞衡轩的时候,被萧觉声顺走了。
她看了看湿帕子,啧了一声,面露嫌弃。
“死变态。”
这玩意儿,还给她她也不要了。
……
闲来无事,苟纭章想起那匹还没拿下来的黑马,不禁心痒,带着宁芳宁芬又去了一趟马场。
偌大的驯马场上,苟纭章策马疾驰,一圈又一圈地飞快跑着,不知疲倦。
她喜欢骑马,喜欢狂风从耳旁呼啸而过,遮盖所有的声音,能听到的只有阵阵的马蹄声,和自己急促的呼吸与心跳。
在很快很快的速度下,人与马儿不停地较劲。人赢了,就能成为马儿的主人,马赢了,就能获得持续的自由。
沙草被扬得飞起,跑了几十圈下来,苟纭章累得筋疲力尽,马也气喘吁吁。
她攥紧手中的缰绳,用力一扯,低喝一声:“吁——”
站在外围的王显屏住了呼吸。作为一个驯马师,他也极少能看见御马这么张狂的人,像在和敌人拼搏厮杀,一副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架势。
让人觉得痛快、酣畅淋漓。
随着苟纭章的命令,黑马前蹄高高一扬,嘶鸣一声,再重重地落下前蹄,停了下来。
马输了,她赢了。
苟纭章喘着气,粲然一笑。
王显不由地跟着笑了起来,大步走上前,“恭喜郡主!这匹良驹算是遇到它的伯乐了。”
苟纭章伸手顺了顺马儿的鬃毛,笑得明亮,道:“要这么说,你应该恭喜马呀。”
“那郡主应该先为它取个名字。”王显提议道。
苟纭章沉吟片刻,拍了拍马背,“你跑得这么快,又这么黑,就叫黑风吧。”
王显朝黑风拱手,戏笑道:“那小的,就恭喜黑风有主了。”
苟纭章被逗得大笑,心情大好,朝宁芳招手,“快快拿银子过来,请这位小哥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