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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初遇莉莎

李莉莎跟着赵国栋被夏子兴叫来Q市,追查新的线索己经好几天了,但案子如同一团乱麻,毫无头绪,别说进展,连个清晰的线头都摸不着。·鑫^捖·夲^鉮+颤? -勉¨肺·越*渎~

今天,她好不容易从赵国栋那里磨来一天假,打算把近段时间绷得像弓弦一样的神经松一松。

此刻,李莉莎换上了便装,一身轻松地汇入熙攘的步行街,享受着这难得的自由时光。

卸下那身刻板的警服,她也只是个二十出头的年轻姑娘,爱漂亮,喜欢逛街,对那些闪闪发光的小饰品和时尚的衣服毫无抵抗力。

作为刚入刑警队不久的新人,她确实算得上拼命三郎。每天不是跟着赵国栋和其他老同志学习各种侦查技巧,就是在档案室里啃那些积压多年的悬案卷宗,几乎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休息日。

前段时间,B市那几起棘手的凶杀案,至今仍是悬而未破,压得队里每个人都喘不过气。

不过,今天对她而言,是个特殊的日子——她母亲的生日。

所以,她才咬咬牙,暂时将工作抛到脑后,想趁着在Q市出差的机会,给母亲挑件像样的礼物寄回去,也算尽一份孝心。

可惜,老天爷似乎总喜欢在人心情好的时候添点堵。她刚在一家饰品店门口驻足,就被一只贼手光顾了。

偷谁不好,偏偏偷到了她这个便衣女刑警的头上。

如今的小偷,眼光也“毒”得很,专挑挎着包、心思又不在包上的年轻女性下手。

他们手法娴熟,镊子一类的工具使得出神入化,仗着大多数路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更是嚣张到了光天化日之下,也敢明目张胆行窃的地步。

李莉莎正站在橱窗前,认真比对着几条项链的款式,盘算着母亲会喜欢哪一种,丝毫没有察觉到身后的挎包,己经被利刃划开了一道不小的口子。+小*税/宅/ _耕.辛`醉′全*

一只细长的特制镊子,正悄无声息地探向包内,目标首指她的钱包。

那小偷的动作幅度似乎有些大了,引得周围几个路人频频侧目,眼神古怪地在她和她身后那个鬼鬼祟祟的男人之间来回扫视。

但,也仅仅是扫视而己,竟没有一个人出声提醒,更别说上前制止了。

李莉莎何等警觉,立刻察觉到周遭气氛不对。

身为刑警的本能,让她瞬间反应过来,猛地一转身,正好与身后那个手持“作案工具”,一脸猥琐的陌生男子打了个照面。

那小偷显然没料到目标会突然转身,手里的镊子还保持着伸向前的姿势,当场就懵了,眼神中闪过一丝慌乱,

随即,小偷心中一虚,拔腿就想开溜。

李莉莎瞥了一眼自己挎包上那道崭新的划口,一股火气“噌”地就顶上了脑门,也顾不上挑礼物了,一个箭步追了上去,同时口中厉声喝道:“小偷,站住!”

那小偷被她这声断喝,吓得魂飞魄散,哪里还敢停留,使出吃奶的力气,拨开人群就往前猛窜。

步行街上人流密集,他仗着身形瘦小,在人群中左冲右突,像条滑不溜手的泥鳅。

李莉莎好歹也是警校刑侦专业全优成绩毕业的高材生,体能和格斗技巧都是拔尖的,岂能容一个小毛贼在自己眼皮子底下溜走?

她银牙一咬,脚下发力,紧紧地追着那小偷,两人一前一后,在人潮涌动的步行街上,展开了一场追逐赛。

身为警察,将罪犯绳之以法,是刻在她骨子里的职责。·比/奇?中~雯/惘* ′追·嶵_薪~章_节\

路上的行人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惊得纷纷避让,看着一男一女风驰电掣般跑过,都面面相觑,不明所以。

李莉莎追出几百米,嗓子都快喊哑了,见那小偷依旧亡命飞奔,也懒得再白费力气叫喊,心中暗自发狠:今天非逮到你这兔崽子不可,看我不把你送回局子里好好“款待款待”!

两人就这样一追一逃,跑过了整条街,李莉莎凭着一股不服输的犟劲,始终将距离控制在十米之内,那小偷几次想拐进小巷摆脱,都被她提前预判,堵死了去路。

此刻,林锋羽正陪着童瑶漫无目的地“压马路”。对这种纯粹消磨时间的活动,他早己经是哈欠连天,百无聊赖。

若不是为了让大病初愈的童瑶散散心,缓解一下多日住院的沉闷,打死他也不会来这种人挤人的地方。

正所谓无巧不成书,李莉莎和小偷之间的这场“警匪追逐”大戏,不偏不倚,正好撞上了林锋羽和童瑶。

只见那小偷慌不择路,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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