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局组织部文件(附)】
党昌平地字 [1949] 第70号
关于陈朝阳同志党内职务任命的通知
昌平地方委员会并昌平、顺义、宛平、延庆、沙河县委员会:
根据革命形势发展需要和昌平专区工作大局,经华北局常务委员会研究决定:
任命陈朝阳同志为昌平专区地方委员会第一书记。
陈朝阳同志的主要职责:
1. 代表华北局,全面领导昌平专区委员会工作,主持地委常委会。
2. 负责贯彻执行组织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华北局的各项决议、指示在昌平专区的落实。
3. 领导昌平专区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检查工作。
4. 负责昌平专区重要干部的培养、考察、任免建议和管理工作。
5. 领导昌平专区统一战线、群众团体(工会、农会、青年团、妇联等)工作。
6. 负责昌平专区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与经验总结。
7. 领导昌平专区支援前线、巩固后方、维护社会稳定的核心工作。
陈朝阳同志立场坚定,富有革命斗争和根据地建设经验,具有较强的大局观和组织领导能力。
华北局相信,陈朝阳同志一定能够团结带领昌平专区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克服困难,开拓进取,圆满完成党赋予的各项任务。
昌平地方委员会及所辖各县委员会须坚决拥护华北局的决定,自觉接受陈朝阳同志的领导,紧密团结在地委周围,统一思想,统一步调,为昌平专区各项事业的顺利发展共同奋斗!
华北局组织部 (印章)
部长:郑国栋
一九西九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