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记得白枫,记得相当的清楚。
并非跟白枫有什么过多的接触。
实际上,她只见过白枫一次,连他长什么样子都不记得了。
只记得见到白枫的时候,白枫格外的凄惨,手脚都被打断了,瘫倒在地。
那森森白骨的画面,让幼年时期的她,还做过不少的噩梦!
当时,她实在是觉得白枫可怜,便是给白枫买了一份隆江猪脚饭。
也没有想到,过了十几年,居然会收到白枫如此昂贵的谢礼!
她想退回去,都不知道邮寄到哪个地址。
秦歌仔细询问,林小瑾知无不言。
过了许久,秦歌才瞪大眼睛,佯装惊讶的道,“这个叫白枫的,感情是来报恩的啊!”
“送这么昂贵的礼物,那不明显发达了,还对你林小瑾有意思?”
“合着,是跟我秦歌抢老婆来了?!”
听到老婆二字,林小瑾浑身一软,酥酥的麻麻的,只觉得自己恨不得当场将心剖出来,送给秦歌。
她急忙摇头,解释道,“秦歌,你别误会,我跟白枫没有任何关系的!”
“我也没有想过要收下这份礼物,只是不知道该往哪里寄回去。”
在她收到礼物后,高婷一首在她的耳旁,劝说让她隐瞒白枫的事情,让她见到白枫后,再做权衡。
可是,林小瑾觉得,这有什么可权衡的呢?
在她告白的那一刻起,在她主动送出初吻的那一刻起,便己经注定她是秦歌的女人了啊。
从今往后,她都是属于秦歌一个人的啊。
不管是作为秦歌的妻子,还是作为秦歌的女友,她林小瑾都该安分守己。
不能与其他的男子,有任何过分的接触。
就譬如这昂贵的礼物,她无法退回,也必须要告知秦歌。
这是对秦歌的尊重!
白枫再怎么富硕,那都是白枫自己的事情。
在林小瑾的心中,没有什么摇摆不定的选项。
她有且只有秦歌一个选择。
别说秦歌待她有天大的恩情,且早己经身价不菲。
便是秦歌是个普通人,甚至,有些穷困潦倒。
她也绝不会背叛秦歌。
就如同她义无反顾照顾瘫痪的妈妈这么多年般。
妈妈是道必选题。
秦歌同样是道必选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