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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8章 番外·迟迟归

钟云最早的记忆里,永远弥漫着挥之不去的饥饿感。×a°如(a文_网|`* ?无e错?:内?容+

五岁那年的冬天,灶膛己经整整七天没有生过火。

小妹的哭声像只垂死的猫崽,断断续续地从里屋传来。

父亲蹲在门槛上磨刀,刀刃在石头上摩擦的声音让钟云浑身发抖。

他不是家里最大的孩子,也不是最小的孩子。最大的那个要传宗接代,最小的那个还抱在母亲怀里吃奶。

只有他,夹在中间,不痛不痒,像一块多余的肉。

"二的,过来。"

他被父亲拎到院子里,看见一个满脸横肉的皮货商。那人指甲缝里嵌着黑红的血垢,身上散发着腐肉和皮革混合的臭味。

"半袋粟米,不能再多了。"皮货商啐了一口,"这小崽子瘦得跟猴似的,还不知道能不能活到南方。"

父亲接过那个发霉的麻袋时,钟云看见他皲裂的手掌在微微发抖。母亲始终没有从里屋出来。

皮货商的车队走了半个月。

钟云每天蜷缩在装满皮毛的板车上,冻得失去知觉的脚趾黏在渗血的裹脚布里。

夜里,其他伙计会把他塞进刚剥下来的兽皮里,那些带着血腥味的皮毛是他唯一的温暖。

有天深夜,马蹄声惊醒了他。火把的光亮中,他看见皮货商被砍掉半个脑袋,脑浆溅在雪白的貂皮上。

他钻进尸体堆里,温热的血浸透单衣。山匪的靴子踩过他的指尖,他死死咬住自己的手腕不敢出声。

天亮时分,野狗开始撕咬尸体。

等野狗吃饱了,钟云才从血泊里爬出来,踉踉跄跄地往山下逃。首到那时候他终于发现自己右手的指甲全被掀翻了,却感觉不到疼。

钟云在世界上独自流浪了很久。流浪的日子像一场永无止境的噩梦。

饿是什么感觉?

是肚子里像有一把刀在搅,搅得人眼前发黑,连树皮都想啃。

寒是什么感觉?

是骨头缝里渗进冰碴子,冻得人连哭都哭不出来。他从来不觉得雪花漂亮,只觉得那是索命的白无常。

有次他饿极了,和野狗争夺半块发黑的馍馍。那畜生咬住他的小腿不放,他抓起石头砸烂了它的脑袋。生肉的腥味让他作呕,但他还是一口一口咽了下去。

最冷的那年冬天,他靠吃观音土撑过来。肚子胀得像面鼓,疼得在破庙里打滚。庙里的老乞丐告诉他,吃这个会死人的。钟云当时想,死了也好,至少不用再挨饿了。

钟云一首在往南方流浪,他听说,南方的冬天不会冷,即使是穷人也可以安然过冬;金陵是鱼米之乡,连乞丐都能吃饱饭。¢6¨1!看`书?网· .更?新,最^全/

到金陵的第一个冬天,他发觉自己被欺骗,因为这里的冬天仍然很冷。而所谓的洞天福地金陵城不过是一片泥泞的码头,空气中弥漫着鱼腥和粪便的臭味。

他饿得太狠,把手伸向了城隍庙的供品。

庙祝的棍子带着风声落下。钟云护住怀里的吃食,任由棍棒砸在背上。他尝到嘴里的血腥味,却死死咬着牙不松手。

被扔出庙门时,天空开始飘雪。钟云趴在泥水里,看着洁白的雪花落在自己肮脏的手背上。

原来,南方的冬天也会下雪。原来,这世上根本没有不冷的地方。

他在这场雪中遇见了凌冶世。

油纸伞下,男人俊美的面容比庙里的金身神像还要耀眼。雪花落在男人肩头的狐裘上,竟然没有融化。

钟云突然意识到,原来世上真有不怕冷的人。

"想活吗?"

钟云迟钝地点点头。

他给了他一碗热气腾腾的白粥,把他带回了死士营。

在死士营里的日子绝非好过。

最后出营的那日,活下来的只有七个人。钟云跪在地上向凌冶世重重叩首。

他从凌冶世口中获得了他的名字——“忠云”。

他有了名字,有了干净的衣服,还有每日按时的两餐。但他仍然惧怕饥饿,所以在总会在身上备些粗糙的吃食。

十五岁那年,钟云打赢了前一任的死士首领。他从此有了自己的刀。刀鞘是玄色的,刀身细长,刃口泛着青芒,刀柄缠着防滑的牛皮绳。

"刀就是你的命。"凌冶世用绢布擦拭刀刃,"哪天握不住刀了,命也就到头了。"

钟云单膝跪地:"儿子明白。"

他确实明白。

作为一把刀,钟云很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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