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虽然没有《电锯惊魂》的加持,但其精准的市场定位和高效的运营策略,依然使其在独立制片领域占据一席之地。
狮门找苏浩合作是好事儿吗?
那肯定的啊。
他与狮门合作以后,91文化工作室以后出品的电影,就有了一个非常稳定的发行方。
不用再像这次一样,到处找发行商了。
“怎么样,苏。”
戈登·莱特说道:“只要你能和我们长期合作,那么这次的《电锯惊魂》,包括以后的电影,我们只要北米25%的发行费,确认且这个抽成,是将宣发费用、冲印拷贝、保险合同等包含在内的,至于版权,我们一点都不要。”
嚯,好大的魄力啊。
这下子,苏浩是真动心了。
这个条件己经非常优越了,可以说,整个好莱坞在没有第二家能给出这个价格的了。
苏浩缓缓地吐出一口气,向戈登·莱特伸出手:“合作愉快。”
戈登·莱特见状也松了一口气,笑着伸出手:“那祝我们在接下来的五年里面,合作愉快!”
合作意愿初步达成,但是有关于合作的各种细节还需要长时间的谈判。
好在苏浩在成立91的第一天,就同White Case律所签订和合作协议。
非常的贵,年会SVI30万米刀。
但是很值。
值到就算苏浩在老米刀了人,他们也有办法让他安然无恙的从警局里走出来。
大概用了一周的时间,苏浩与狮门敲定了最终的合作方案。
时间五年,每年一部独立电影交给狮门发行。
狮门负责电影的全部发行宣传费用,并收取20%的发行费用。
DVD由狮门负责,并收取北米50%的费用,至于海外版权,全部收入归苏浩所有。
《电锯惊魂》被安排在两周以后,至于派达蒙和福克斯的跟风之作。
呵呵。
自求多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