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下客

繁体版 简体版
夜下客 > 百家姓、颜氏家训、朱子家训、三字经 > 第26章 颜氏家训21

第26章 颜氏家训21

云:‘帝少吴崩,其神降于长流之山,于

祀主秋。’案:《周礼·秋官》,司寇主刑罚、长流之职,

汉、魏捕贼掾耳。晋、宋以来,始为参军,上属司寇,

故取秋帝所居为嘉名焉。”

客有难主人曰:“今之经典,子皆谓非,《说文》所

言,子皆云是,然则许慎胜孔子乎?”主人拊掌大笑,应

之曰:“今之经典,皆孔子手迹耶?”客曰:“今之《说

文》,皆许慎手迹乎?”答曰:“许慎检以六文,贯以部

分,使不得误,误则觉之。孔子存其义而不论其文

也。先儒尚得改文从意,何况书写流传耶?必如《左

传》止戈为武,反正为乏,皿虫为盅,亥有二首六身之

类,后人自不得

辄改也,安敢以《说文》校其是非哉?

且余亦不专以《说文》为是也,其有援引经传,与今乖

者,未之敢从。又相如《封禅书》曰:‘導一茎六穗于

庖,牺双觡共抵之兽。’此導训择,光武诏云:‘非徒

有豫养导择之劳’是也。而《说文》云:“‘道禾是禾名。’

引《封禅书》为证;无妨自当有禾名道禾,非相如所用也。

‘禾一茎六穗于庖’,岂成文乎?纵使相如天才鄙拙,

强为此语,则下句当云‘麟双觡共抵之兽’,不得云牺

也。吾尝笑许纯儒,不达文章之体,如此之流,不足

凭信。太抵服其为书,隐括有条例,剖析穷根源,郑

玄注书,往往引以为证;若不信其说,则冥冥不知一点

一画,有何意焉。”

世间小学者,不通古今,必依小篆,是正书记;

凡《尔雅》、《三苍》、《说文》,岂能悉得苍颉本指哉?

亦是随代损益,互有同异。西晋已往字书,何可全非?

但令体例成就,不为专辄耳。考校是非,特须消

息。至如“仲尼居”,三字之中,两字非体,《三苍》

“尼”旁益“丘”,《说文》“尸”下施“几”:如此之类,何由

可从?古无二字,又多假借,以“中”为“仲”,以“说”为

“悦”,以“召”为“邵”,以“閒”为“闲”:如此之徒,亦不

劳改。自有讹谬,过成鄙俗,“乱”旁为“舌”,“揖”下无

“耳”,“鼋”、“鼍”从“龟”,“奮”、“奪”从“雚”,“席”中加

“带”,“恶”上安“西”,“鼓”外设“皮”,“鑿”头生“毁”,

“离”则配“禹”,“壑”乃施“豁”,“巫”混“经”旁,“皋”分

“泽”片,“猎”化为“獦”,“”变“宠”,“业”左益

“片”,“灵”底著“器”,“率”字自有“律”音,强改为别,

“单”字自有“善”音,辄析成异:如此之类,不可不治。

吾昔初看《说文》,蚩薄世字,从正则惧人不识,随俗

则意嫌其非,略是不得下笔也。所见渐广,更知通变,

救前之执,将欲半焉。若文章著述,犹择微相影响

者行之,官曹文书,世间尺牍,幸不违俗也。

案:弥字从二间舟,《诗》云:“之秬秠”是

也。今之隶书,转“舟”为“日”;而何法盛《中兴书》

乃以“舟”在“二”间为航字,谬也。《春秋说》以“人、

十、四、心”为“熏”,《诗说》以“二”在“天”下为“酉”,

《汉书》以“货泉”为“白、水、真、人”,《新论》以

“金”、“昆”为“银”,《国志》以“天”上有“口”为“吴”,

《晋书》以“黄头”、“小”、“人”为“恭”,《宋书》以

“召”、“刀”为“劭”,《参同契》以“人”负“告”为造:如

此之例,盖数术谬语,假借依附,杂以戏笑耳。如犹转

“贡”字为“项”,以“叱”为“匕”,安可用此定文字音读

乎?潘、陆诸子《离合诗》、《赋》、《栻卜》、《破字经》及

鲍昭《谜字》,皆取会流俗,不足以形声论之也。

河间邢芳语吾云:“《贾谊传》云:“日中必熭。’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