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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章 杂证谟血证

柏、知母、玄参、天花粉、栀子、石膏、

龙胆草、苦参、桑白皮、香薷、犀角、青黛、童便、槐花之属。

血有蓄而结者,宜破之逐之。以桃仁、红花、苏木、玄胡、三棱、蓬术、五灵脂、大黄

、芒硝之属。

血有陷者,宜举之。以升麻、柴胡、川芎、白芷之属。

血有燥者,宜润之。以乳酪、酥油、蜂蜜、天门冬、柏子仁、苁蓉、当归、百合、胡桃

肉之属。

血有滑者,宜涩之止之。以棕灰、发灰、白芨、人中白、蒲黄、松花、百草霜、百药煎

、诃子、五味子、乌梅、地榆、文蛤、川续断、椿白皮之属。

血有涩者,宜利之。以牛膝、车前、茯苓、泽泻、木通、瞿麦、益母草、滑石之属。

血有病于风湿者,宜散之燥之。以防风、荆芥、葛根、秦艽、苍术、白术、半夏之属。

一、治血之剂,古人多以四物汤为主,然亦有宜与不宜者。盖补血行血无如当归,但当

归之性动而滑,凡因火动血者忌之。因火而嗽,因湿而滑者,皆忌之。行血散血无如川芎,

然川芎之性升而散,凡火载血上者忌之。气虚多汗,火不归原者,皆忌之。生血凉血无如生

地,敛血清血无如芍药,然二物皆凉,凡阳虚者非宜也,脾弱者非宜也,脉弱身凉,多呕便

溏者,皆非宜也。故凡四物汤以治血者,不可不察其宜否之性。

吐血论治

属性:(共十三条,以下凡诸见血者,皆当于此类求其义)

一、吐血之病当知轻重。凡偶有所伤,而根本未摇者,轻而易治。但随其所伤而宜清则

清,宜养则养,随药可愈,无足虑也。惟积劳积损,以致元气大虚,真阴不守者,乃为危证。此惟不慎其初,所以致病于前,倘病已及身而犹不知慎,则未有能善其终者。凡患此者,

非加意慎重,而徒恃药力以求免者,难矣。

一、吐血咯血,凡因劳损而气虚脉静,或微弦无力,既非火证,又非气逆,而血有妄行

者,此真阴内损,络脉受伤而然,惟用甘醇补阴培养脉络,使营气渐固,而血自安矣。宜一

阴煎、左归饮、六味地黄汤、小营煎之类,酌宜用之。若虚在气分者,宜五福饮或大补元煎

为最佳。此等证候,最忌寒凉,亦忌行散,皆非虚损所宜也。

一、吐血咯血,凡兼口渴咽痛,躁烦喜冷,脉滑便实,小水赤热等证,此水不济火,阴

虚阳胜而然。治当滋阴壮水,微佐清凉,宜二阴煎、四阴煎,或加减一阴煎、生地黄饮子、

天门冬丸之类,察其脏气随宜用之。若热不甚者,唯一阴煎、左归饮,或六味地黄汤之类为

宜。凡此证候,大忌辛温。如芎、归术、杜仲、破故纸、香附、砂仁、姜、桂之属,

皆所当避。

一、吐血全由火盛而逼血上行者,宜察火之微甚。火微者,宜《局方》犀角地黄汤或清

化饮主之。火暴盛而根本无伤者,宜抽薪饮、徙薪饮,或黄连解毒汤、三黄丸之类主之。若

胃火热甚而烦热作渴,头痛,脉滑,气壅,而吐血不止者,宜白虎汤或抽薪饮。若胃火炽盛

而兼阴虚水亏者,宜玉女煎。若阳明实热之甚,而兼便结,腹胀,气壅不降者,宜《拔萃》

犀角地黄汤,或凉膈散,或桃仁承气汤之类主之。然此证不多见,必审知的确,乃可用之,

毋孟浪也。凡属火证,皆宜童便。

一、饮酒过多而吐血者,宜徙薪饮、清化饮,或葛花解酲汤加黄连、丹皮主之。

一、怒气伤肝,动肝火则火载血上,动肝气则气逆血奔,所以皆能呕血。凡肝火盛者,

必有烦热脉证。宜芍药、生地黄、丹皮、栀子、泽泻、芩、连之属,降其火而血自清。若肝

气逆者,必有胸胁痛满等证。宜芍药、生地黄、青、陈、枳壳、贝母、泽泻之属,行其气而

血自清。若火因气逆者,惟化肝煎为宜。其有病虽因怒,而或逆气已散者,不得再加行散以

伤真气。或肝火已平,勿得过用苦寒再损元阳。且凡肝气为邪,每多侮土,故常致脾胃受伤

及营血失守等证。若察其无胀无火,脉虚神困而血妄行者,此其病伤在脾,治当专理中气。

宜五阴煎、五福饮之类主之。或兼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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