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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 结案

是不再深究的意思,全在预料之中。

大理寺卿看懂了圣意,便按照规程,给结了案。

证据指向宋家管事,乃是他一手策划,假借宋渐鸿之名联系上蔡忠,接下了几个纨绔的贿赂,暗中调换了考卷。

至于沈轩,拉他入伙的目的便是寻个替罪羊。

万一事发,能把这一切推到沈家头上,正好沈轩嫉妒沈凌,便同意了帮忙,伪造了沈凌受贿的罪证以备万一。

还有换囚一事,给的解释是事情败露后,几家找上了门,担心得罪这些勋贵,管事咬牙疏通关系,想到了死囚相替的法子。

只是才刚换出王绍,后头计划就行不通了,因此,牢中死的几个人里,除了王绍,剩余三个都是本人。

这些事情管事交代得一清二楚,甚至连疏通关系换囚的证据都保留了下来,让人挑不出问题。

动机和作案细节都给出了详细说明,合理闭环,完整的案情卷宗被大理寺卿仔细整理誊抄,最终呈到了御前。

案子审理清楚了,但涉案的都是些高门贵子,具体惩处依旧要交予皇上定夺。

很快,宫中的批示就送到了各府。

沈凌平白蒙冤,赦免其罪,即刻放其归家。

沈轩参与科举舞弊,然并非主谋,其行与沈家并无瓜葛,念在沈家此前受屈,特判沈轩逐出沈家,流放充军,自此和沈氏再无瓜葛。

沈冕恢复国公爵位,官复原职。

王绍“死而复生”,罔顾律法,判斩立决,三日后行刑,其余三家搜寻己死案犯下落,一经发现,皆以欺君论处。

刑部尚书失察,未能发现换囚真相,罚俸一年,留职察看,参与换囚的刑部侍郎斩立决。

礼部左侍郎蔡忠,听信小人蒙蔽,放任科举舞弊之事,沆瀣一气,不配为官,罢黜官职贬为庶民,流放西北。

蔡江事涉其中,然受其父指使,杖六十、徒一年,以示警醒,刑满放归,不得再踏京城一步,三代内不得科考。

最后是宋渐鸿。

他与下属来往存疑,纵容堂兄借名行凶却毫无察觉,以致酿成大祸。贬官一级,由原礼部尚书贬为礼部左侍郎,禁足反省三月,罚俸一年,整顿完毕家事再行上朝。

剩下背负了所有罪责的管事,更是难逃一死,斩首示众,家产充公,女眷发卖,男丁流放,严惩不贷!

至此,轰动一时的科举舞弊案重审结束,圣旨送入各府的同时,也对外公布了出去。

沈轩能留条命,沈妍初听闻时还是有些意外的,不过转念一想倒也不难理解。

这应该算是,皇帝对沈家的一点补偿?

这个时代重血缘,沈冕膝下就沈凌沈轩两个儿子,皇帝既然己经心知肚明是司琅搞出来的事,还要把沈家听命行事的庶子杀了,未免过于不近人情。

于是便以逐出沈家的由头放了沈轩一条生路,也算是给了沈冕一点安慰。

不过这流放可不是什么好去处,运气不好,能不能活着到地方都不一定。

且沈轩是要去充军的,罪人不能建功立业,即便顺利到了地方,今后也只能充个拼杀的小卒,就算侥幸立了功也不会有封赏,只能蹉跎一生,不知何时就会死于敌军刀下。

如此,可谓日夜提心吊胆,没有盼头,更看不到希望。

对于心比天高的沈轩来说,大概不比首接死了要好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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