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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三字经14

恤之义哉。若有故违,先将首事者斥责,以儆其余。

十五、每月初十、二十五二日,凡本房尊长卑幼,俱不日入时为会,各述所闻、或善恶之当鉴戒,或勤惰之当劝勉、或义所当为、或事所当已者、彼此据己见,次第言之,各倾耳而听。就事反观,勉加点检,此即德业相劝,过失相规之意。其会轮流主之,先派定日期,某系某日,如遇有事,请以次日代之。主会者只用点茶,不得置酒。若本日有祭祀宾客之会及有他兄,或遇大寒暑,大风雨则暂免。其无事不赴会,此即自暴自弃之人。会所不必拘,惟便于聚谈为贵。会必薄暮,谓其时多暇也,切不可夜深,久坐恐有不虞。

十六、小家婆妇往来,类多簸弄是非,窥窃饮食,甚或诱引祈卜,煽惑妇女,因而盗骗财物,当不时诘问。如无故往来者,重治而禁绝之。

——选自《庞氏家训》

【译文】

一、子孙各人要安分守纪,尊重事理,不准赌博、斗殴、争讼、拘押和私贩盐铁,不然,就会栽下自取灭亡的祸根。

二、田产财物,凡得来不正当的,他的后代一定不能享用。古人创造“钱”字,一金二戈,大意是说得利少而害处多,隐伏着被劫夺的灾祸。钱得来时未必是用正当的方式,所以花起来也是大把大把地挥霍,又怎么会用在正当的地方,这些钱一定会殃及子孙?钱积聚得越多灾祸就越大,老子这句名言,说得真让人信服。人生的享福与利禄由天而定。只要是合理的就应当去做,尽力做自己所能做的,完全在于自己。等待天命,对此感到心里满足,虽然吃的是蔬食菜汤,但是终身其乐无穷。如果不知轻重,刻意追求满盈,一味欺天蒙人而不顾其它的人,哪有不灭亡的道理呢?倘若能经常自勉,不让子孙挨饿受冻,除了自己的身体之外,其它都是多余的东西,何必自讨苦吃呢?

三、自傲,是一种不祥的品质。凡是自以为富贵或自以为有学问而看不起别人的人,都是自我作孽。即使你的功德冠居古今,也是自己份内的事,为什么不能友好待人!天道恶满,惟独谦虚才能受益,我经历中外世事,尝够滋味了。

四、为后嗣续计而娶小老婆,必须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这样做。妻妾不同心,兄弟不同母,其间矛盾很难说尽。如果情感稍有偏差,那末是非就会像蜂群似地生出来,灾祸蔓延给子孙,甚至因此而倾家荡产的也有的是,这不能不慎重考虑呀!

五、病从口入,祸从口出。所有饮食不知节制,言语不知道谨慎,都是自我伤害的原因,又能怪谁呢?

六、信道吃斋,诵读经文,供奉佛祖,施舍和尚,这些都是荒谬的事情。巫师巫婆,旁门左道蛊惑人们,这些都是王法所必须讨伐的,因此,所有僧道巫师,一概谢绝,不要被妇人那种世俗之见所迷惑。

七、假如男子汉阳刚之气少了,往往会偏听妇道人

家的话,这样骨肉关系就会被挑拨离间,争长论短,嫌疑矛盾不断产生。所以媳妇刚娶进门,就应当事先吩咐而后禁止抑制她。古人说:“教子要从婴孩抓起,教妇要从初来开始。”这样才能防患于未然!

八,观察人家起床睡觉的早与晚,可以知道他家的兴旺与衰败,这是圣人的格言。因此不论男人还是女人,都必须天未亮起床,晚上一更后方可安息,不得马马虎虎,放任自流,否则最终会因懒散而受饥寒之苦。

九、子孙故意违反家训,就得聚集族人,把他拘押到祠堂,报告祖宗,重加责罚,告诉他省悟改过。如果抗拒不服,累犯不改,是自己糟踏自己啊!

十、每天黄昏夜暮降临就关门闭户,不许夜出。世情难测,应该十分防备。如会客也必须早散早归,不陈设灯烛。大冷天,大热天,更应当让厨房人员休息。

十一、僮仆十四岁以上的,不得擅自进入后厅,所有内外传呼,均以击竹板或敲木鱼为号。

十二、历代乡居,都有固定的职业。子孙不准搬迁。住省城三年之后,就会不知农村,十年之后,就会不知有宗族,生活奢侈,游手好闲改变风俗习惯,很少有能自拔的!我曾经说过:乡居有十大好处,只有躲避敌寇方许暂时寓居城中。

十三、内外房间、厅堂、门口、胡同以及桌椅,都必须每天黎明扫除、擦掸尘土。如果门前庭院乱草丛生,茶几桌案横七竖八,这是家境衰败的征兆呀!让各人轮流打扫,不准推托躲避。

十四、厨师、伙夫、管事,早餐不得超过辰时,晚餐不得超过申时。每天晚上先将铁锅及公用器具,逐一洗涤收好,第二天黎明起床,随即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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